一、如果您有问题要反映,为避免您旅途劳顿,建议您通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同我们联系,我们将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及时答复。
二、如果您要到信访服务大厅反映问题,请出示身份证、工作证和下级行政机关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到接待室登记,我们将指定接待窗口认真听取您的诉求。
三、如果多人来访反映同一问题,请你们推选5名以下的代表到接访室反映。
四、如果您反映的问题,有关受理机关在进行调查、复查、复核期间,请不要重复上访,有关部门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后将及时与您联系。
五、在接待室反映问题完毕后,请您主动离开接待场所,等待办理机关的答复。
六、如果您对基层群众(信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答复不满意,请于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机关自收到复查请求3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七、如果您对复查意见不服,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自收到复核请示3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八、让我们共同营造和珍惜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为构建和谐资阳做出贡献。
信访投诉电话:2611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