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日期: 2022-05-1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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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评选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41号)要求,经逐级推荐评选及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100名。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095037,83085629(传真)

  电子信箱:gxrsyc2@mail.gjxfj.gov.cn,quanguogongshi@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邮政1706信箱国家信访局人事一处

  邮政编码:100017

 

  附件:1. 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 全国信访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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