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兰 市信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目标考核、督查督办、干部人事、行政后勤、机关工会、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成资同城化、区域协同发展、河长制湖长制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督查督办科。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指导乐至县信访局。